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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全国执法部门大改革!撤销路政运管,清理临时工,禁止罚款创收!

    信息发布者:徐如明
    2018-12-28 09:03:48    来源:山西便民在线   转载

  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》
    本次改革重点
    1、取消路政运管


    2、清理临时工


    3、罚款收缴改革


    各省的改革在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落实到位

    市县级的改革在2019年3月31日前基本完成

    咱们一起看看,都有那些亮点

    取消路政运管
    整合执法队伍


    改革前

    1、执法模式非常分散,罚款途径多,服务途径少。


    2、多层执法、多头执法,造成力量分散、执法成本高,难以形成合力,随之伴生的是机构膨胀、人员超编。各地执法机构在机构级别、机构名称、权力取得来源等方面各不相同。


    3、处罚标准不一、重复执法、以罚代管,屡屡受到社会诟病。


    4、最为突出的就是在公路上乱设站卡、乱罚款、乱收费的公路“三乱”问题。

    改革后

    1、今后体制改革后,7个路面执法机构合成一支队伍,统一管理,有效避免了重复罚款、混乱收费、办事推诿等问题。


    2、将交通运输系统内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、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进行整合,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统一执法。


    列入财政预算
    禁止罚款创收


    改革前

    与交警不同,此前路政等部门是没有财政来源的,通俗点说就是“自负盈亏”,除了通过办证等服务类目收费外,最直接的财政来源就是罚款。

    改革后

    综合执法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。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,严禁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。


    严格管理队伍
    清理临时人员



    改革前

    “出事了都是临时工干的”,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,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。

    改革后

    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执法队伍,严禁挤占、挪用本应用于公益服务的事业编制。

    路政运管被撤,

    临时工被清理了,

    罚款创收将成为历史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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